2014年,各地区,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,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深化改革创新,强化监管执法,着力消除风险隐患,坚决治理“餐桌污染”,巩固了全国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形势,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,问题仍时有发生,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,为贯彻党的十八大,十八届二中,三中,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,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,现就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: 一,严格监管执法,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(一)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,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,采取完善标准,制定行为规范,加强抽检,建立追溯体系等措施,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,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,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,严格管控化肥,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,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,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,研究出台指导意见,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联合治理行动,加强产地重金属污染,种养殖用水污染,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治理,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,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,病死畜禽收购屠宰,私屠滥宰,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, (二)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,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,婴幼儿辅助食品,乳制品,肉制品,食用植物油,“大桶水”,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,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,食品中检出塑化剂,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,开展专项治理,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,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,规范对小作坊,摊贩,网络销售等的管理,继续打击无证无照,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,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,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管控,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和回顾性检查,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, 继续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,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,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, (三)加强重点区域风险防控,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,食品加工业集聚区,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,农村集贸市场,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,加强对学校食堂,旅游景区,铁路站车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,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指导,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, (四)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,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统计调查,摸清底数,排查风险,制定并实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,加大监测抽检力度,加强结果分析研判,及时发现问题,消除隐患,进一步规范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,完善抽检信息公布方式,依法公布抽检信息,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持证合法经营,督促其履行进货查验和如实记录查验情况等法定义务, (五)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,针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,强化刑事责任追究,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,加快出台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指导意见,健全线索通报 51影院,案情通报,案件移送,信息发布等工作衔接机制,强化涉案物品处置,涉案产品检验鉴定,证据转换等工作的协调配合,继续推动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,充实人员力量, 二,健全法规标准,完善制度体系 (六)推动立法进程,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出台,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,农药管理条例,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,做好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,加快食品安全法规,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,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, (七)完善制度规范,制定修订食品生产经营许可,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,食品经营监督管理,保健食品注册及监督管理,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,食品标识,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,食品安全风险监测,风险评估等规章制度,研究制定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,完善畜禽屠宰等相关规章, 积极稳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,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体系,研究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,深化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,逐步扩大备案范围,探索建立食品检查员制度,加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和现场行政处罚力度,研究建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管理有关制度,推动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制度, 研究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付费及餐厨废弃物收运,处理企业资质管理等制度,加大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力度, (八)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,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“十二五”规划确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合任务,加强重点,急需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,加快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通行做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,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,开展重点标准的跟踪评价,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,标准执行情况的有机衔接, (九)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,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,规范执法操作流程,量化自由裁量标准,统一执法文书,统一执法标识,依法实施行政许可,行政处罚,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等行为,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,建立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,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,推动执法联动和区域合作,全面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,完善纠错问责机制,强化制约监督,加大问责力度, 三,规范生产经营,全面落实企业责任 (十)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,扩大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试点,推动食品企业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记录制度,加快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,过程可控制,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,加大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力度, 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,试点推行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,在餐饮服务企业推行“明厨亮灶”, (十一)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,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度,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负责任,落实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员,管理人员,从业人员岗位责任,强化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追究,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,推进处罚结果公开, (十二)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,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记录,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,构建守信激励,失信惩戒机制,依法及时公布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,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,建立跨区域,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, 四,强化宣传和应急处置,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(十三)加强风险交流,健全风险预警工作体系和专家队伍,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,制订工作规范,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,积极发挥第三方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中的作用,拓展风险交流渠道,建立健全大型企业风险交流机制,强化行业预警交流, (十四)强化宣传引导,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,及时发布权威信息,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,曝光违法违规行为,深入开展政策解读,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,举措和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,加强与媒体沟通,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,主动回应社会关切, 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点宣传活动,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,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,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和示范创建,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, (十五)提高应急能力,强化跨区域,跨部门应急协作与信息通报机制,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网和舆情监测网,建立健全上下贯通,高效运转的国家食品安全应急体系,加强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,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,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事故防范,处置,报告等工作制度, 五,完善治理体系,坚持依法行政 (十六)健全监管体系,加快完成市,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任务,抓紧职能调整,人员划转,技术资源整合,充实专业技术力量,尽快实现正常运转,健全乡镇(街道)或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,建立重心下移,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,加强基层监管力量,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,打通“最后一公里”,合理划分省,市,县,乡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关系, 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,要把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,相应设置内设机构,配备专业人员,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化水平,确保监管力量比改革前加强,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,强化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,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,逐步建立村级监管员队伍,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,整合充实执法力量,推动地方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到位, (十七)强化综合协调,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,监督指导作用,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,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综合协调力量,更好地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,健全部门间,区域间的信息通报,形势会商,联合执法,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,凝聚齐抓共管合力, (十八)完善社会共治体系,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,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落实举报奖励专项资金,调动消费者,新闻媒体,志愿者等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,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,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,监督生产经营活动,交流沟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,加强行业自律, 把公众参与,专家论证纳入行政决策法定程序,积极发挥专家学者咨政启民作用,大力发展基层监督员,协管员,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,促进第三方机构在检验检测,合规性检查和认证等方面发挥作用,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,探索建立政府,保险机构,企业,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, (十九)提高依法行政水平,建立健全重大政策,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,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,强化监管人员法治意识,着力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执法能力,组织开展地方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,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, 六,加大投入力度,加强能力建设 (二十)落实“十二五”规划,抓紧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“十二五”规划项目,加大预算内基建投资和转移支付投入力度,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问题, (二十一)持续开展“餐桌污染”治理,推进食品安全城市,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,及时总结经验,扩大试点范围,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, (二十二)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,继续加强风险监测网络和能力建设,完善食品中非食用物质名单,开展相关检验方法研究,制订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及未来五年工作规划,组织实施年度优先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项目,夯实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础,全面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,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数据共享与分析机制,提高数据利用度, 加强食源性疾病管理,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与溯源平台,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有效防控工作机制,加大对新发风险,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力度,健全风险线索发现,分析,报告,通报和预警机制, (二十三)加强技术创新和基层执法装备配备,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中危害物监测识别等关键技术研究,加快研发一批适用于快速检测,应急监测的检测方法,试剂,设备,以及适合基层监管执法的移动执法终端,开展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工程,在珠海(横琴)等地开展区域性示范,按照“适用够用,填平补齐”的原则,重点强化执法车辆,执法装备,执法设施配备,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, (二十四)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,根据食品产业布局和现有基础,统筹加强国家,省,市,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,扩大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,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,确保监管和打击违法犯罪工作需要,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建设,建立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,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,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, (二十五)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,建设统一高效,资源共享的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,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,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系统,重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,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等项目实施进度,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建设,加快建设“农田到餐桌”全程可追溯体系,加强食品安全标准,风险监测,风险评估,日常监管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,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, (二十六)组织编制“十三五”规划,发挥专家智库作用,统筹规划,科学编制“十三五”国家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规划,研究提出重大工程,重大项目,重大政策措施,加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, 七,狠抓督促落实,强化责任措施 (二十七)加强组织领导,地方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,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,组织协调,加大工作力度,强化投入保障, (二十八)落实任务分工,各地区,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,细化任务分工,明确时间进度,认真抓好落实,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,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,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, (二十九)强化督查考评,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,将食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,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,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,建立激励约束机制,强化考核结果运用,开展督促检查,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,确保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 (三十)严格责任追究,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,严肃追究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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